关于2023年下半年-2024年上半年 开展的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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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日
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2月11日
审题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5日
审题截止日期:2023年12月21日
(二)开题报告(提纲)阶段:提交和互动
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2日
提交截止日期:2024年1月5日
互动截止时间:2024年1月7日
(三)写作阶段
1、提交、互动阶段
开始时间:2024年1月8日
提交截止日期:2024年3月7日
互动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
2、确认阶段:
开始时间:2024年3月12日
截止日期:2024年3月15日
(四)相似性检测阶段
第一次检测起止时间:2024年3月16日至2024年3月18日
重新提交论文起止时间: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2日
第二次检测起止时间:2024年3月23日至2024年3月24日
(五)指导教师评阅阶段
开始时间:2024年3月25日
截止日期:2024年3月31日
(六)论文成绩发布: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0日
(七)正式答辩及答辩成绩发布:待进一步通知
特别提示:
1.报名和论文题目一经提交,毕业论文写作申请即视为生效。
2.毕业论文每一个写作和提交阶段均有明确的截止日期,超过截止日期,学生将不能继续进行下一阶段的写作。
3.要求学生在每一写作阶段的截止日期后自行关注自己论文的评阅情况。
4.报名成功(报名+提交选题)后,不论学生因何种原因在写作过程中没有按期完成相应阶段的写作任务,即视为学生已使用一次写作机会。
5. 论文写作阶段结束后,系统会进行相似性检测,若第一次检测结果为“通过”(相似度<25%),则可进入下一步评阅阶段;若第一次检测结果为“需二次检测”(25%=<相似度<50%),本次写作学院将给予学生再次提交并进行第二次相似性检测的机会;若第一次检测结果为“不通过”(相似度>=50%),系统将直接判定成绩为0。第二次检测结果为“通过”(相似度<25%),可进入到评阅阶段;第二次检测结果为“不通过”(相似度>=25%),系统将直接判定成绩为0,将不再进行评阅。
6. 因以往曾在条件筛选过程中出现过技术问题导致极个别系统数据误差的情况,因此,学生应明确知晓毕业论文写作和学位申请需具备的各项条件并明确是否符合条件要求,各学习中心需对系统筛选结果进行确认,保证与学生实际学习情况一致。如有异议,应第一时间由中心反馈至学院教务部;若无确认反馈,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即使进入到后续流程,则其全部过程及成绩均判定无效且相关责任需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论文答辩的相关要求
1、每篇论文最多用于2次答辩。如答辩仍不通过,未超过学制情况下需重新申请参加并进行论文写作,达到要求再用新论文申请答辩。首次写作论文可以连续参加2次答辩,第二次写作的论文只能再用于申请一次且为最后一次答辩机会。
2、本次论文写作完成后,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所有学生(含校外教学站点业余、函授)如需申请获得学位,必须全部报名参加学院组织的学位答辩(2024届春季答辩),答辩通过后方具有学位获取资格。
3、特别提醒,2024届春季答辩将分批次进行,不参加此次论文写作(即下学期使用已符合条件的论文)申请答辩的同学答辩时间将提前于论文写作通过后参加答辩的同学,具体时间待下学期通知安排,请该部分学生留意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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