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春季校外学习中心学费上激的通知
各校外学习中心:
按照华南师范大学网络学院2014年春季教学计划安排,请你们于2014年2月17日至21日上缴旧生学费,同时在平台上传、上报学员学费缴费明细以确保学员按时开课。
注意事项:
1、学习中心将款项上缴后应立即按照附件1的格式填写学员缴费明细,其中一份发送E-mail到125304594@qq.com,另一份加盖公章后原件和汇款单复印件一起寄至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财务部,邮编510631。(本次没有发送电子开票申请表以及邮寄开票申请表的学习中心,校本部将不予打印、邮寄学员发票,直到收到开票申请表)
2、学员缴费明细表中的学费,必须最后汇总统计包括统计人数、金额。
3、学习中心如果有已录取的新生缴费,可以和旧生费用一起上缴,但是要注意平台上报数据的时候不要和旧生的上报混在一起,新生用新生准考证号(免试生准考证号咨询招生部)上报预交费,旧生用学号上报学费。
4、各学习中心请按时将款项收缴齐全,汇入华南师范大学帐号。请按以下帐号汇款:收款单位:华南师范大学;帐号:3602008109000326883;开户银行:工行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电汇单用途必须注明“网络学院学费”。
5、费用收齐汇款后,汇款单先传真至020-85217660,明细务必在2月24日前上传平台,以确保学员按时开课。
6、请各学习中心的相关人员认真阅读学习中心的财务管理办法,有具体问题或不明事项,请提前与财务联系,电话020-85217660,曾老师(QQ30005497)。
如有侵犯,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另: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要转载,请务必保留链接:http://www.0759mz.com/hswy/list01/14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