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湛江市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工作的意见(2011—2015)》的通知
上级文件来源:湛江市基础教育信息网
湛教〔2011〕7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教师培训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促进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我市教师培训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湛江市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2011—2015)》,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主题词:教师培训 意见 通知
湛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4月8日印发
湛江市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工作的意见(2011—2015)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及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师培训实际,现就“十二五”期间我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统筹规划,全面启动新周期教师培训工作
1、教育发展,教师为本。教师培训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近年来,我市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教师培训,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我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特别是农村教师培训工作亟待加强。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是“十二五”期间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和紧迫要求。
2、“十二五”期间中小学教师培训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围绕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紧扣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战略目标,以提高教师道德修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以提升培训质量为主线,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努力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终身学习机制,形成“全员培训以远程为主、骨干培训以面授为主、个性化培训以校本为主”的培训体系,全面提高教师素质。
要按照“统筹规划、改革创新、按需施训、注重实效”的原则,完善培训制度,统筹城乡教师培训,创新培训模式机制,增强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坚持全员培训与骨干研修相结合,远程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脱产进修与校本研修相结合,名校观摩与送课下乡相结合,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提高相结合,促进中小学教师培训在“十二五”期间取得新突破。
3、“十二五”期间我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各级骨干教师培训、校本研修和远程培训为重点,对全市教师进行分类、分层、分岗培训。今后五年,对全市教师进行每人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支持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培训,促进中小学名师和教育专家的培养,全面推进校本研修,加大远程非学历培训的力度,组织教师进行学历提升,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
二、抓好常规,突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师培训活动
以农村教师和学科骨干教师为重点,遵循教师成长规律,以满足不同层次教师的学习需求为目标,有计划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师培训活动。
1、新教师培训。对所有新任教师进行以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为主的适应性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
2、教师职务培训。帮助在职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深入钻研业务,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本周期内,每一位在职教师必须参加一期职务培训,培训不少于60学时。
3、骨干教师培训。重点帮助骨干教师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探索教育教学规律,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的能力,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认真组织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的骨干教师培训。本周期内分层次每年举办2—3个学科的市级骨干教师培训班,培训市级小学骨干教师2000人,市级初中骨干教师1000人,市级高中骨干教师800人。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培训县(市、区)级学科骨干教师,人数由当地教育局根据实际确定。骨干教师培训不少于120学时。
4、班主任培训。建立健全班主任培训制度。针对班主任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加强班主任工作基本规范、班级管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安全教育等专题培训,不断增加班主任的专业素养和教书育人的本领。所有班主任本周期内须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专题培训。
5、校长培训。重在提升校长的教育理念,提高校长的管理能力和个人综合素质。所有新任校长必须参加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本周期内,在职校长原则上参加一次校长提高培训或高级研修培训。
6、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培训。帮助教师掌握和应用现代化教学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教育教学效率。2012年前全市完成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初级培训。本周期内,每位教师必须参加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中级培训,部分教师参加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高级培训。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每级培训不少于50学时。
7、校本研修。旨在解决学校教育和教师发展中的困惑与问题,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推动学校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从2011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中小学校本研修工作。建立校本研修的常规管理制度,加强校本研修的评价与督导,发挥校本研修样本校的示范和带头作用。本周期校本研修不少于100学时。
8、远程非学历培训。采取上网学习和“文本+VCD”两种形式进行,以有效教学为主题,培训内容包括有效教学设计、有效教学策略、有效教学评价、有效教学研究四个模块。在本周期内参加职称评审的教师必须参加此项培训。本周期远程非学历培训不少于60学时。
9、培训者培训。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加大培训者培训的力度,进一步提升培训者的教育理念,提高培训者的培训管理能力和个人综合素质。
10、学历培训。重点鼓励支持45岁以下中小学教师通过在职学习、脱产进修、远程教育、自学考试、攻读教育硕士等多种学习途径提高学历层次。到2012年,小学教师学历逐步达到专科以上水平,初中教师基本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中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者的比例明显提高。教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课程学习的学分可与非学历培训学时互认,教师参加其他类别的学历提升学习,在读期间每年折算20学时,本周期上限60学时。
11、幼儿教师培训。结合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幼儿教师培训工作。提高我市幼儿教师职业修养、专业技能和自身素质。本周期内,幼儿教师要参加职务培训、远程培训、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培训、校本研修等培训项目,完成360学时的培训任务。
12、其他培训。根据实际需要,开展不同内容的专题培训,包括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训、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紧缺学科教师培训、中职教师和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等。完成省布置的其他培训项目。
三、按需施训,创新方法,努力提高教师培训质量
以教师学习需求为出发点,以提高教师培训质量为目的,以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目标,紧扣教师培训实际,努力创新培训模式,不断优化培训内容,注重培训实效,确保培训质量。
1、开展教师培训情况调研活动。了解教师学习需求,针对不同类别、层次、岗位教师的需求,以问题为中心,案例为载体,科学设计培训课程,充分利用好全国优质课程资源,开发切合我市教师培训实际的课程资源,不断丰富和优化培训内容,不断提高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积极创新培训模式。适应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变化。采取集中培训、置换脱产研修、远程培训、送训送课下乡、校本研修、名师讲学团和外地研修等多种有效途径开展教师培训。
3、努力改进培训方式方法。改进教师培训方式,坚持面授、远程、自主研修等方式的有机结合,在培训活动中,灵活运用案例、探索式、参与式、情景式、讨论式等多种方式。探索菜单式的培训方式,为教师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选择机会,增加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4、加强教师培训师资建设。加强培训者培训的力度,提升培训者的教育理念,提高培训者的管理水平和教育能力。按照专兼结合的原则,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培训者队伍。聘请高校教授和中小学一线骨干教师组建湛江市教师培训专家团队,包括学科骨干教师专家团队、校本研修专家团队、送课下乡专家团队、远程培训助学导师团队等。
5、加强教师培训基地建设。积极促进教师培训基地与相关机构的整合和联合,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基础能力建设,促进资源整合,形成上联高校、下联中小学的区域性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充分发挥培训机构在集中培训、远程培训和校本研修等培训活动中的组织协调、服务支持等作用。
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保障教师培训工作的持续发展
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为依据,结合我市教师培训的实际,逐步完善我市教师培训的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教师培训工作管理,使我市教师培训工作有序开展和持续健康发展。
1、制定《湛江市中小学教师有效教学远程非学历培训方案(2011—2015)》、《关于全面推进湛江市中小学校本研修工作的意见》、《湛江市中小学校本研修工作评估方案》、《湛江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培训方案》、编印《湛江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手册》。
2、修改完善《湛江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验证办法》,建全湛江市教师继续教育验证系统,加强教师培训学时管理。各教师培训机构要在培训结束后及时为教师录入学时,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做好各项折算学时的录入工作。2011年上半年,完成新周期《教师继续教育登记手册》的更换工作。本周期内,教师参加职称评审的学时要求如下:2011年完成100学时;2012年累计完成160学时;2013年累计完成220学时;2014年累计完成280学时;2015年累计完成360学时。教师在本周期完成培训学时情况将作为教师资格再注册、教师考核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和重要依据。
3、建立教师培训项目申报制度。各教师培训机构要结合实际,每年初要制定好培训计划,每次培训前须将培训项目(包括课程设置、培训规模、学时标准等)报湛江市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审批。未经审批的培训项目和非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资质的培训机构所实施的教师培训项目,不能记入教师培训学分管理档案。
4、逐步建立教师培训质量监管机制。建立教师培训质量评估机制,加强项目过程评价和绩效评估。将继续教育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各县(市、区)教师培训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5、建立表彰激励机制。不断总结教师培训工作经验,积极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对完成继续教育任务好的个人、单位予以大力表彰。
6、建立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将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预算”的规定,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6]5号)“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的规定。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为主,社会投入和个人出资相结合的教师培训经费投入机制。加强教师培训经费的管理,提高教师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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