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古镇了。下午被闹钟吵醒的时候,我又想爽约。在温暖的被子里度过一个下午也不错啊为什么一定要起来呢为什么要往外面跑呢为什么不发条信息给郑同学说改期呢。但我还是挣扎着起来了,顺便把舍友也一起拐了出去。等到天更冷的时候,出去就更加艰难,还是趁着现在的阳光尚有,近几日的心尚安,出去走走。
在古镇吃了一个下午的小吃。郑同学没有欺骗我,古镇的小吃的确比城隍庙的小吃便宜3倍不止。我大概是吃了两串羊肉串,一串牛肉串,一串冰糖葫芦,一个海棠糕。我彻底忘记自己糟糕的肠胃了。当我举着冰糖葫芦走在黄昏的古镇里,深秋的寒风袭来,嘴里是有点凉有点香的味道,我知道我遇上了幸福。我忘记今晚还需要写政治关于《共产党宣言》的作业,忘记还有英语任务没有完成,忘记宿舍里买回来的成堆成堆的书,忘记今年以来对于生活无数次的厌倦。
今天做不完,还有明天。做只蜗牛没有什么不好,只有走得慢些,才能留下一条湿润的路迹。不要内疚,再慢一点都没有关系。再笨一点也没有关系。其实没有那么多人会在乎。
我还在古镇买了一双毛茸茸的袜子,为了可以晚上在宿舍穿。我现在就穿在脚上了。我从来没有穿过这么舒服的袜子,这么柔软这么温暖这么长。
仿佛是,温柔地可以一直抚摸到心里去。
有时候,会以为,幸福是生长在别人的身上,要别人在乎自己与爱自己,才是幸福。别人有时候会走,有时候会留下,那么,幸福就是这样随之来来去去与诚惶诚恐吗?
幸福是穿在脚上的这双袜子,你走到哪里,它就在哪里。有一天,这双袜子旧了破了要扔了,你就干脆地扔掉它。你与它在一起的日子,彼此摩挲与紧密相连,度过同样的温度,有过相同的路程,就很好了。
我相信,物质,永远给人安定感与归属感。是他人与任何情感都无法替代的。我要的物质并不多,或许就是一双质地纯厚的袜子。
爱丽斯从奇境中苏醒过来,涅斯特林格的狗回到了曾经出发的站头,夏洛的网已经织完,达尔的女巫住在遥远的城堡里将要被消灭,而那个麦田里的守望者,他被妹妹的蓝色挽回社会的边缘。总会有太多讲不完的故事,总会有很多重新开始。在刚来的时候,我很绝望自己怎么能过得下去。但是,这日子一天天地过了下来,有时阴,有时亮,却过了下来。让结婚的人结婚去,让成材的人成材去,让忧郁的人忧郁去。
“世界穿着华丽的衣裳,却没有倾听我的痛苦,我只能像自己一样。”
一千朵别处的微笑,都抵不上眼前一厘米的扶持。妈妈说了,算命先生说我这辈子最适合做的事情是养猪,养一只胖一只,猪肉现在这样贵,开养猪场会有好收成。
有几百只几千只猪,在等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