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城市总体规划获批
本报北京5月17日电 根据中国政府网17日发布的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江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通知说,江门市是珠江三角洲西部地区的中心城市之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江门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按照合理布局、集约发展的原则,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加强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逐步把江门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通知要求江门市在总体规划确定的1786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主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16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56平方公里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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