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
为大力宣传国家和省的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展现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加强对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45号)精神,我厅决定举办“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普通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及省属高中要高度重视本次征文活动的开展,精心组织实施。要按照统一要求,认真研究制定符合本地本校实际的征文活动实施方案,严格评选、推荐的程序和标准,注重质量,保证征文活动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权威性。要通过征文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国家和我省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要把推荐评选与教育引导结合起来,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激励广大学生成长成才。
二、征文活动主要内容
(一)征文主题
本次征文活动的主题是“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
(二)征文对象
获得国家资助的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及当年毕业生。
(三)征文时间
(四)征文要求
1.征文需体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和省的资助政策支持下,不畏困难、积极进取、奋发学习、自立自强、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面貌,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形式新颖、感情真挚,鲜活生动。
2.题目、体裁不限,正文不超过4000字。
3.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4.征文须保证从未在刊物上发表。
5.广东省教育厅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6.征文正文格式要求(纸质版、电子版同):
页面设置:A4纸;
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
打印格式: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
字符间距:标准;
行距:全文行距1.25倍。
(五)征文活动方式
本次活动由广东省教育厅主办,具体工作由厅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和广东教育杂志社承办,对高校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普通高中学生分别进行评选表彰。活动采用逐级选送、逐级评审的方式,最后由省教育厅聘请专家组成评审组,确定最终评审结果,并选择优秀作品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征文选送数额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报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类作品各30篇,顺德区教育局报送作品各5篇,各普通高校报送作品10篇,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属高中报送作品5篇。
(七)评选与表彰
此次活动设优秀征文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名。获奖个人和单位由广东省教育厅给予表彰并颁发证书,同时选择优秀作品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加全国评选。
优秀征文奖:分普通高校本科、普通高校高职、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四个类别评选。每个类别分别评出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
优秀组织奖:分四个类别评出征文活动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推荐优秀获奖作品在广东教育杂志社相关杂志上发表,并向有关新闻媒体推荐宣传,编辑出版文集。
(八)征文推荐报送
1.征文收集推荐:
2.报送方式:作品和材料以纸质版寄送和电子版传送两种方式报至广东教育杂志社。各地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和省属高中填写《推荐征文目录》和《征文推荐表》(见附件),
通讯地址:广州市小北路155号 广东教育杂志社
电子信箱:ZWCZ2012@126.com
3.电子邮件相关要求:电子邮件主题为“征文+报送单位名称”;所有附件以Word格式报送,各地学生征文文档统一命名为“市+学校名称+学生姓名”,邮件中需注明各报送单位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
4.所有纸质版来稿在信封上注明:“助我成长”征文字样。
联系人:
省教育厅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丁瑶芳,电话:020—37627095
广东教育杂志社,魏家坚、黄海滨,电话:020—83561663
附件:1.《推荐征文目录》(省(区、市)/高校);
2.《学生征文推荐表》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