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2007年)
湛江市继续教育领导小组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师德和业务水平”和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体系的要求,结合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市贯彻执行《湛江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方案(2004——2007年)》的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推进教师教育的改革创新,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为根本出发点,以信息化带动教师教育的现代化,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制度,逐步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率先建立教师全员学习的学习型组织;创造条件完成《湛江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方案(2004——2007年)》的各项目标任务;努力营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综合素质过硬的教师队伍,以适用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持和保障。
二、目标任务和实施办法
根据《湛江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方案(2004——2007年)》要求,新一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历达标与提高培训
根据《湛江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方案(2004——2007年)》要求,到2007年底,我市幼儿园教师100%具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学历达标100%,其中大专率80%,本科率40%;初中教师学历达标100%,其中本科率80%;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达标率分别达到95%以上,其中研究生学历(含研究生课程班结业)的比例达到10%,省一级学校和示范性高中分别达到15%以上。我市将采取分类推进的办法来完成这一目标任务。我市凡获湛江市一级以上等级的各中小学幼儿园在2006年底必须提前达到以上目标;城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及各镇中心小学必须在2007年底达到以上目标;其余各所中小学幼儿园到2007年底就读各类层次学历及已获得各类层次学历的总人数必须达到以上目标要求。因此,凡未达到国家规定的任教学历的中小学教师都必须参加学历达标进修,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历;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即195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全体中小学教师一律要达到本科以上学历;一中、鹤华中学、职中等三所学校参加研究生学习人数占该校总人数的15%以上,其余各所完全中学参加研究生学习人数占该校总人数的10%以上。
(二)非学历培训(240学时)。
1、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
新课程师资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坚持“分地区、分阶段、分类别、分层次、流动式”的培训原则;坚持“边实验、边培训、边总结、边提高”的原则。选派教育行政负责人员、高中教师、骨干教师及培训者到省参加新课程的培训。每年暑假组织相关年级的教师参加培训。学员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提高。每期学习班结束,学员都要写学习心得体会;每年在全市举行以实施新课程标准为内容的探索课比赛。此项工作以教育局教育股为主,教研室协助的办法组织实施。
2、 职业道德、作风修养培训。
师德建设是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播者、智慧的启迪者、人格的影响者,也是道德的实践者和示范者。教师的一言一行都会对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产生重要而持久的影响。因此必须把师德教育作为教师培训的一项长期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实、抓好。此项培训工作以教育局人事股为主,教师进修学校和各所中小学协助的办法组织实施。
3、计算机应用技术培训。
计算机应用技术培训是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一项必修内容,全体教师都要参加计算机应用技术培训。根据《湛江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方案(2004——2007年)》要求,开展以计算机技术提高培训和网络技术培训为主要内容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显著提高中小学教师的信息技术教育水平,85%以上的中学教师和65%以上的小学教师能熟练掌握信息技术。要进行职务晋升的教师必须同时参加人事局所组织的培训,人事局组织的培训也计入教师培训的学时学分。全市教师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各校的计算机专业教师、各校担任计算机课程的教师和参加过多媒体制作班学习的教师;第二类是:37岁(含37岁)以下的在职教师(即196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第三类是:37周岁以上的教师(即1967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教师)。第一、二类的教师必须参加由教师进修学校组织的计算机高级培训(即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技术标准”认证培训);第三类教师可通过自学与考试相结合的学习方式来掌握运用教学资源的技能,其考核工作由教师进修学校负责。
4、校本培训。
校本培训是指不脱产,在本校接受的培训。校本培训分为教育科学类、学术专业类和综合类,一般形式有:校长沙龙、教师论坛、专题学习与研讨、课题实验与研究、观摩课研讨、课程资源开发、论文或实验汇报交流、学习与考察活动,或者在条件较好的学校通过听课评课、教研活动、教改试验和科研论文撰写等教育实践活动,提高教师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创新能力。活动内容和形式由各单位继续教育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经市继续教育领导小组查核后,每年6月份由教师进修学校负责登记入册一次。登记办法是以实施新课程标准为内容的“心得体会”、“论文”、“学术报告”、“课件”、……等各类文字载体为凭据。详见下表:(以一篇文章或课件为单位计算)
文章(课件)级别类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心得、体会(1000字以上) |
8 |
2 |
本校内获奖论文、课件(全体教师大会上交流) |
12 |
3 |
县级市获奖论文、课件(或在本市教育行政部门主办刊物上是发表) |
16 |
4 |
地级市获奖论文、课件(或在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主办刊物上发表) |
24 |
6 |
省级获奖论文、课件(或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刊物上发表) |
28 |
7 |
注:同一篇作品在不同层次上发表或获奖,其学时学分不能累加。
(三)非学历培训的对象和学时安排。
培训对象是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参加学历进修的教师)。
教师类别 |
新教师 |
第一、二类教师 |
第三类教师 |
骨干教师 |
校长 |
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 |
参加新教师培训 |
60学时 |
60学时 |
参加骨干教师培训 |
参加校长班培训 |
教师职业道德、作风修养培训 |
30学时 |
60学时 |
|||
计算机应用技术培训 |
112学时 |
112学时 |
20学时 |
112学时 |
20学时 |
校本培训 |
参加新教师培训 |
38学时 |
100学时 |
参加骨干教师培训 |
参加校长班培训 |
(每一位教师只是以上表格中各类教师中其中一类)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实现教师继续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开展教师培训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各中学、中心小学、幼儿园要及时调整、充实教师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加强对教师参加培训的监督和业务指导,各单位的负责人是学历提升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领导小组名单于10月31日前报人事股。市继续教育领导小组于每年7月份将全市教师参加各类培训情况在网上公布,做到全市各级各类人员互相监督。培训学时的计算以各级人事局培训机构、各级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印章为准,每年培训累计不达60学时的教师不得晋升职务。实现教师继续教育可持续发展。
(二)加快继续教育基地建设。
采取以进修学校筹措办学经费为主,教育局适当补贴的办法,加快继续教育远程网站和网上资源库的建立,加快进修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进修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建设,创造条件促进教师教育体系(“人网”)、卫星电视网(“天网”)、计算机互联网(“地网”)系统集成,把进修学校建成“上挂高等院校,下联中小学教师”的新型教师培训基地,力求大规模、高质量、高效益地培训教师。
(三)积极筹措继续教育经费。
教师继续教育第二期工程约需1027.5万元(未含校本培训经费)。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探索和逐步形成政府、学校和个人分担培训经费的机制。
1、基础教育新课程培训经费约需45万元,此项资金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
2、信息技术应用培训经费约需资金52.5万元,此项资金由教育行政部门、学员所在学校和学员个人各负责三分之一。
3、学历培训经费约需800万元,此项经费由学员自己负责。
4、骨干教师培训经费约需50万元,此项经费由学员所在单位负责。
5、校长培训经费约需20万元,此项经费由学员所在单位负责。
6、校本培训经费由学员所在单位负责。
7、其它形式的培训经费由学员个人负责。
8、有困难的学员可向学员所在学校申请补助。
9、培训基地建设约需60万元,此项经费以进修学校投入为主,教育局适当补贴。
四、加强对继续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
定于2005年进行中期检查评估,2006年底对已获湛江市一级以上等级学校进行学历培训情况检查,2007年进行末期检查评估。检查方式是:检查各单位档案中参加学历进修的名单、参加非学历培训的名单和培训学时数以及各单位进行校本培训的情况。
200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