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麻章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成员单位的通知
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市公安局麻章分局、麻章交警大队、区司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团区委、区妇联、各镇、湖光农场: 鉴于近年来特别是最近一轮机构改革,机构和人员变动较大,为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校园安全,按照上级要求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现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作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一、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成员单位 成员单位为: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市公安局麻章分局、麻章交警大队、区司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团区委、区妇联、各镇、湖光农场。 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区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协调,对重大问题及时组织联合办公、联合执法,将问题彻底解决好。督促各成员单位建立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确保校园周边环境的长治久安。 区委宣传部:加大“扫黄打非”工作力度,加强对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的清理整顿,查缴各类非法和侵权出版物。 区教育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将安全工作列入对学校考核、评估、评优、评奖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监督、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完善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学校排查整改消除校园内各类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指导、督促学校将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工作内容,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组织学校安全管理主管人员、校长、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食品卫生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强化学校安全工作信息化管理,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和防险救灾应急预案;协同有关部门选聘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加强校园周边隐患排查整改,积极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定期不定期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检查、督促、整改、考核、奖惩等活动。
市公安局麻章分局: 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积极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协助学校开展治安防范、防侵袭等安全教育活动;指导学校做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协助制定应急预案;加强校园及周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管理;加强对精神病患者、邪教人员、吸食毒品和刑满释放人员等的管控工作,建立管控台账,严防其流窜到校园内及周边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学校做好专职保安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整治。 交警大队:会同教育部门、学校依法加强对校车、校车驾驶员的审核和管理,严厉打击超速、超载、无证驾驶及农用车、报废车、摩托车载运学生等违法行为;合理规划校园及周边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加大重点时段、路段巡逻力度和密度,交通复杂路段学生上下学时,安排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交通秩序;加大对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开展经常性的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专项整治。 区司法局:积极推动依法治校工作,支持、会同做好兼职法治副校长的选聘、管理和考核工作;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师生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教育工作;协助辖区派出所和学校保卫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地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对学校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督促各方主体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协助教育部门定期对校舍结构安全进行检查,配合督促有关责任主体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舍在安全状态下使用;加强对学校周边建筑工地的管理,确保教学秩序不受影响;定期向教育部门和学校通报校园周边建筑安全隐患,提出具体预防要求。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加强校园周边地区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严禁在中小学校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网吧、电子游戏等经营场所,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的文化经营活动。 区卫生健康局:加强对学校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兼职保健教师进行相关卫生业务知识培训;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每学期开学前进行健康检查;指导学校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增强师生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加强对学校常见病防治和传染病的监测、预报、控制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对校园周边文化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监督监管,依法查处违法经营活动;取缔学校周边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配合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查处学校周边出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市场主体;依法查处取缔校园周边无证照经营的饮食店、小卖部;加强对学校食堂、校内食品店、集中供餐企业、校园周边餐饮业及学生营养餐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无证经营或出售卫生不达标食品的摊点和店铺;对学校负责人、食品卫生管理人员、食堂从业人员进行相关食品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和宣传。 区应急管理局:依法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学校及周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法负责学校及周边涉及安全生产问题的重大事项协调,依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区政府委托或授权牵头组织全区教育系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管理,整治学校周边违章占道经营摊点,联合有关部门取缔流动商贩,在中小学校上下学高峰时段,加大对校园门口市容秩序的维护力度,并对校园周边违章搭建进行整治。 团区委、区妇联:负责组织家庭和社区广泛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积极组织和引导青少年学生参加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平安社区、平安家庭的创建活动;积极做好贫困学生、留守学生的关照救助工作,落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增强学生对社会不良现象的免疫力,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各镇、湖光农场:各镇、湖光农场的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对辖区内校园、幼儿园周边不安全、不稳定人员排查摸底,做好备案工作,明确班子成员对联系定点辖区内每所校园、幼儿园,做好校园周边的占道、流动摊档的整顿。 附件:麻章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成员及联络员名单 麻章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 治理专项组办公室(代章) 2019年9月30日
市公安局麻章分局: 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积极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协助学校开展治安防范、防侵袭等安全教育活动;指导学校做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协助制定应急预案;加强校园及周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管理;加强对精神病患者、邪教人员、吸食毒品和刑满释放人员等的管控工作,建立管控台账,严防其流窜到校园内及周边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学校做好专职保安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整治。 交警大队:会同教育部门、学校依法加强对校车、校车驾驶员的审核和管理,严厉打击超速、超载、无证驾驶及农用车、报废车、摩托车载运学生等违法行为;合理规划校园及周边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加大重点时段、路段巡逻力度和密度,交通复杂路段学生上下学时,安排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交通秩序;加大对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开展经常性的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专项整治。 区司法局:积极推动依法治校工作,支持、会同做好兼职法治副校长的选聘、管理和考核工作;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师生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教育工作;协助辖区派出所和学校保卫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地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对学校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督促各方主体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协助教育部门定期对校舍结构安全进行检查,配合督促有关责任主体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舍在安全状态下使用;加强对学校周边建筑工地的管理,确保教学秩序不受影响;定期向教育部门和学校通报校园周边建筑安全隐患,提出具体预防要求。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加强校园周边地区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严禁在中小学校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网吧、电子游戏等经营场所,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的文化经营活动。 区卫生健康局:加强对学校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兼职保健教师进行相关卫生业务知识培训;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每学期开学前进行健康检查;指导学校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增强师生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加强对学校常见病防治和传染病的监测、预报、控制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对校园周边文化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监督监管,依法查处违法经营活动;取缔学校周边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配合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查处学校周边出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市场主体;依法查处取缔校园周边无证照经营的饮食店、小卖部;加强对学校食堂、校内食品店、集中供餐企业、校园周边餐饮业及学生营养餐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无证经营或出售卫生不达标食品的摊点和店铺;对学校负责人、食品卫生管理人员、食堂从业人员进行相关食品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和宣传。 区应急管理局:依法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学校及周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法负责学校及周边涉及安全生产问题的重大事项协调,依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区政府委托或授权牵头组织全区教育系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管理,整治学校周边违章占道经营摊点,联合有关部门取缔流动商贩,在中小学校上下学高峰时段,加大对校园门口市容秩序的维护力度,并对校园周边违章搭建进行整治。 团区委、区妇联:负责组织家庭和社区广泛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积极组织和引导青少年学生参加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平安社区、平安家庭的创建活动;积极做好贫困学生、留守学生的关照救助工作,落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增强学生对社会不良现象的免疫力,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各镇、湖光农场:各镇、湖光农场的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对辖区内校园、幼儿园周边不安全、不稳定人员排查摸底,做好备案工作,明确班子成员对联系定点辖区内每所校园、幼儿园,做好校园周边的占道、流动摊档的整顿。 附件:麻章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成员及联络员名单 麻章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 治理专项组办公室(代章)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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